夏小林;2013年2月5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及《通知》(以下这两个文件简称"文件")。其中,虽然提到了要"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但从头到尾却没有提及初次分配中严重影响收入分配状况的财富分配问题,以及调整劳资分配关系的"工会"和"三方机制"问题。这使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出现缺失,不利于在劳资之间"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另外,该文件中多次出现的"机会公平"(也称"机会均等"、"机会平等")所体现的理论一直受到一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批评。机会公平在社会分层固化的中国,绝不是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葵花宝典",因此要破除对它的迷信。为此,笔者建议:第一,在组织上要提升统筹解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谋划和决策层次,由党中央统筹制定指导性文件,其他各方(如国务院、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按照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第二,在政策上要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共同富裕"目标制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长远战略,并把解决财富分配问题纳入其中。第三,在社会上要高度重视工会和三方机制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2013年02期 v.26;No.77 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9K] [下载次数:41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9 ] |[阅读次数:0 ]